12月12日,《江苏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该规划由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老龄办)牵头编制,主要包括工作基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专项行动计划、保障措施等内容,共1.7万余字。
一、工作基础
“十三五”主要成绩:
“十三五”时期,是全省老龄事业快速发展、成果丰硕的五年,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全社会共同努力,社会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更加完善,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老年人权益保障不断加强,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01.老年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
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全省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8.24%,社会保障卡覆盖率达99.9%。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逐年提高。21.15万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实现应保尽保,尊老金制度全面落实,累计发放80周岁以上老年人尊老金约70亿元。
02.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日益健全
实施江苏健康老龄化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优先覆盖老年人群,全省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71.75%。每年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健康体检,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73.69%。全省建成二级以上老年医院15家、康复医院102家、护理院275家。医养结合与医保政策有效衔接;7个设区市建立长期护理(照护)保险制度,全省长期护理保险参保人数达2982万人,14.7万人享受待遇。
03.养老服务有效供给不断扩大
持续优化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结构,全省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74.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较“十二五”末分别增加16.3万张、4.8张。全省10个设区市、25个县(市、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改革创新试点任务,共建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1.82万个,街道日间照料中心589个,老年人助餐点7000余个,260万老年人接受专业化居家上门服务。全省养老机构总数达到2374家,床位数46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9.32万张,占比63.74%。全省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县域范围全覆盖。
04.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趋丰富
“十三五”期间,全省共有246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敬老文明号”;113家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敬老文明号”。2016-2020年“敬老月”期间,全省共举办各类敬老爱老助老活动9700余场,走访慰问老年人近600万人次。2016年以来,省级组织开展了老年春节联欢会、老年健步走、老年太极健身展演、老年大学合唱节、老年书画摄影作品展等近百个老年精神关爱项目,营造了良好的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
05.老年人宜居环境逐步改善
“十三五”时期,我省5个地区被住房城乡建设部等5部委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市县村镇”,7个地区被命名为“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达标市县村镇”,我省成为被表彰地区最多的省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持续推进,“十三五”期间全省加装电梯1878部,逐步改善了老旧多层住宅中老年人出行问题。此外,老年人社会参与条件不断优化,在政务服务、就医保健、交通出行、商业服务、文体休闲等方面的优待水平不断提高。
06.老年人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建立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五级法律援助网络,设立全省老年人法律服务热线。全省法院共审结涉老一审民事、刑事案件52万件,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四五”面临形势: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老龄事业夯基垒台、系统全面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时期。
01.总体形势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江苏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850.53万、65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372.65万,占总人口比例分别为21.84%、16.20%,已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
“十四五”时期,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预测将达到26%,社会化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快速增长。
02.存在机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
省委、省政府把老龄事业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要内容;
各地各部门细化发展举措,推动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呈现稳定恢复、稳中加固、稳中向好态势,为老龄事业提供坚实支撑。
03.面临挑战
人口结构将发生重大转变,家庭结构小型化,独居老人和纯老年人家庭数量逐年增加,老年人需求多元化和保障多重化更加突出,老年人抚养比快速上升;
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等方面任务更加繁重,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不足,老龄产业市场亟待规范;
老年人护理和服务人员缺口巨大;
老年人权益保障、社会参与、社会优待和精神关爱有待加强,全社会尊老敬老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基层老龄工作力量比较薄弱,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和老年人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多层次、多样化,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共识基本形成,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提升。
★ 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 综合连续、内容全面、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 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
★ 教育便利、渠道多元、制度保障的老年人社会参与不断扩大。
★ 政策支撑、体制健全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主要任务
01.稳步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
▷ 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
▷ 建立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 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
▷ 大力发展老年商业保险
02.持续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 加强老年健康教育和预防保健
▷ 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和服务
▷ 发展老年医疗和康复护理
▷ 加强老年人疫情防控
03.全面推进医养康养融合发展
▷ 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促进康养融合发展
▷ 完善医养康养融合发展政策措施
▷ 扩大医养康养服务人才队伍
▷ 提升医养服务质量
04.大力发展多层次养老服务
▷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建设
▷ 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品质
▷ 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 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
▷ 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
05.积极打造银发经济新蓝海
▷ 完善老龄产业政策措施
▷ 推动养老产品市场提质扩容
▷ 推动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06.不断提高老年服务科技化水平
▷ 加大老年健康科技支撑力度
▷ 加强老年辅助技术研发和应用
▷ 提高老年服务智能化水平
▷ 加强老龄理论研究
07.有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 发展老年教育
▷ 开发老龄人力资源
▷ 开展老年志愿服务
08.切实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 加强老年法规建设和普法宣传
▷ 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09.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
▷ 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 完善家庭支持体系
▷ 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 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
四、专项行动计划
01.“老龄健康促进”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三减三健”行动,面向老年人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促进形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提升老年健康素养水平;到2025年,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72%,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达到75%;65至74周岁老年人失能率有所下降。加强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机构建设;提升基层中医馆、中医阁老年人健康服务能力,到2025年,基层开展老年人中医药健康服务适宜技术达90%以上。
02.医养人才队伍建设行动计划——
探索“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实习实训”四位一体的医养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老年医学人才培养、安宁疗护能力提升项目,开展诊疗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大老年医疗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培养力度,建设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的医疗和养老护理员队伍。
03.养老服务提质增效行动计划——
认真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等行业标准,定期开展养老机构标准落实绩效评估,建立保障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长效机制;“十四五”末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率达到100%;开展省级养老机构标准化项目试点;全省不少于70%养老机构通过等级评定,并落实评定结果与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关联挂钩;重点扶持发展以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为主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70%以上;在养老服务机构中布局建设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专区,研究制定相应的服务设施、服务规范、人员培训等标准。
04.银发产业发展行动计划——
“十四五”期间全省培育20家以上“江苏省养老服务示范发展基地”和65家以上“江苏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示范企业”;推动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医药、保健品等行业规范发展,出台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租赁、回收办法;鼓励社会资本探索多种养老服务经营模式,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健康、文化和旅游、体育等行业的融合式发展;“十四五”期间全省养老服务领域吸纳新增就业5万人,养老产业规模得到显着提升。
05.“智慧助老”行动计划——
制定并落实“智慧助老”工作清单,明确50项重点任务;研究编制一批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培训教材,实施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专项普及培训工程;遴选培育一批“智慧助老”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为老年人提供运用智能技术培训,鼓励家庭成员、涉老社会组织加强对老年人的培训;建立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问题动态监测机制,定期发布动态进展;加强“智慧助老”公益宣传,营造帮助老年人解决运用智能技术难的良好氛围。
06.“养教结合”行动计划——
倡导终身学习理念,将老年教育纳入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强化省、市老年大学建设,优先发展城乡社区老年教育,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网络,提高老年教育的可及性,实现养教结合;到2025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有3所、县(市)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老年学校),85%以上乡镇(街道)建有老年大学分校(老年学校),60%以上乡镇村(社区)建有老年大学(老年学校)学习点,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5%以上。
07.老年人权益保障行动计划——
建立涉老涉诉案件部门会商机制,及时审结金额巨大、社会影响恶劣、媒体持续关注的涉老大案要案,定期开展督办,清理积案,切实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每年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教育活动,提高老年人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保护老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定期公布全省老年人权益保障典型案例,引导广大老年人积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08.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计划——
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出行、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为老服务科技化水平以及管理保障等方面内容,按照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原则,扎实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十四五”期间全省至少创建2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五、保障措施
01.完善组织协调机制
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工作责任,将本规划主要任务指标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工作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宣传与舆论引导,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强化各级老龄委及其常设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作用;健全完善老龄工作体系,强化基层力量配备,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02.加大资金投入
建立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加大老龄工作经费、政策专项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落实和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形成财政资金、民间资本、慈善基金等相结合的多元投入机制。
03.开展监测评估
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动态监测,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规划执行情况,特别是主要指标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适时进行监测统计、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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