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2-00539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机关事务 通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22-09-28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其他文件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 ||
时 效: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
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按照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对照国家、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三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9月27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3128个。按开设主体分,省级部门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118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1188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1822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2200个,微博476个,移动客户端48个,其他类型404个。
本次共选取450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抽查,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14.39%,包括代表主体为省、市、县(市、区)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和省级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单位主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此次检查抽查中,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9.1%。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第三季度,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巩固扩大前期“回头看”工作成果,重点对政务新媒体增量信息组织开展排查整治。近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对全省政务微博、微信账号2022年发布的信息进行了抽检。从抽检结果看,各设区市工作成效显着,错别字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省级部门工作成效总体较好。
(二)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南京市加强政务新媒体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防范工作,进一步强化专项巡查,每月初拟定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方式,对“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信息发布质量、原创信息比例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苏州市政府主要领导专门听取全市政务新媒体工作情况汇报,对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工作提出要求。盐城市加强分类分级巡查,认真抓好重要节点政务新媒体监管,对工作薄弱单位进行电话约谈。宿迁市专门召开全市政府办公室系统网络安全工作会议,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组织全市政务新媒体开展网络安全保障“百日行动”,实行“每日抽检、每周报告、每月通报”工作机制。省司法厅加强对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务新媒体工作指导,采用现场与直播相结合方式召开座谈会,开展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
(三)着力加强功能建设。常州市强化移动客户端服务功能,将公交、地铁、公共自行车、智慧停车接入“我的常州”APP,实现公共出行服务全覆盖。泰州市围绕该市营商环境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积极参与,采用文字、表格、图解、视频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推进情况等。宿迁市组织市政府工作部门在政务新媒体上开设专栏,动态公开最新政策,同时围绕疫情防控、惠企、惠学、惠农等最新政策,制作动漫、图例、微视频等原创政策解读产品,传播效果显着,其中近30条原创政策解读稿件被国家部委、省级部门政务新媒体采用。省科技厅“江苏科技”微信着力打造科技强省建设新媒体宣传主阵地,围绕战略科技力量培育、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等举措,常态化设置系列主题宣传模块,营造科技自立自强的浓厚氛围。省司法厅政务新媒体围绕省政府民生实事,策划制作“我是站长”“微光星辰”等反映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的系列微视频,被中央政法委微博、司法部微信等平台转载;设置“2022法考微直播”话题,全省联动发布主题手绘海报、微视频等,累计阅读量超200万。省国资委政务新媒体专门开设我省国有企业招聘信息专区,全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政策解读和传播。省市场监管局政务新媒体围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促进市场主体和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开设“问需于企”服务专栏,收集市场主体遇到的困难问题并积极协助解决。
三、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差。本次检查抽查发现4个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分别是“江苏民族宗教”微信、“江苏治污攻坚”抖音短视频、“江苏建设”微博、“江苏医保”微信。二是功能无法使用。个别政务新媒体存在“功能无法使用”问题。三是发布内容出现错别字。一些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不到位,且排查整治流于形式,造成发布内容出现错别字。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建立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质量保障机制,对拟发布稿件,要严格落实“三级审核”,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对已发布的增量信息,主办单位要定期“回头看”进行自查,主管单位定期复查。主动顺应移动互联网传播规律,重点围绕本单位出台的政策,制作发布多样化政策解读产品,面向不同平台用户提升解读效果。积极培育推广优质精品账号,引导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建设,打造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对本次通报中出现问题的政务新媒体,有关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针对问题举一反三,重点整治,同时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持续整治政务新媒体“指尖上的形式主义”。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