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319/2023-00031 | 分 类: | 政府办公室(厅)文件 机关事务 通报 |
发 布 机 构: |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 文 日 期: | 2023-01-18 |
标 题: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 主 题 词: | |
文 号: | 其他文件 | ||
内 容 概 述: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 ||
时 效: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
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情况的通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持续提升全省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水平,省政府办公厅根据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检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全省政府系统共开设政务新媒体3101个。按开设主体分,省级部门单位开设政务新媒体119个,设区市政府及其部门开设政务新媒体1182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所属乡镇(街道)开设政务新媒体1800个。按政务新媒体类型分,微信2194个,微博445个,移动客户端49个,其他类型413个。
本次共选取48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抽查,占全省政务新媒体总数15.7%,包括代表主体为省、市、县(市、区)政府的政务新媒体和省级部门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以及其他单位主体开设的政务新媒体。此次检查抽查中,全省政务新媒体总体合格率为99.6%。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工作。第四季度,全省政务新媒体把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要位置,精心策划,集中宣传,取得显着成效。南通、泰州、宿迁等市利用政务新媒体矩阵发布机制,及时转载党的二十大权威信息,集束发布,唱响主旋律。省教育厅政务新媒体会同有关方面推出“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起学”“校园宣讲青春担当”专栏,展现各地各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际行动和昂扬精神风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新媒体开设专题,通过图文、短视频形式展现在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中贡献工信力量的决心。省自然资源厅政务新媒体推出“全省自然资源系统热议党的二十大报告”“全省系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等系列主题宣传,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基层、深入人心。省文化和旅游厅政务新媒体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线上答题竞赛,推出党的二十大主题群众文艺线上巡演,点击量超过5000万。
(二)积极推动政务新媒体做优做强。苏州市探索政务新媒体阅评制度,每天对公众关注度高、社会反响好的内容和服务进行梳理,每季度对政务新媒体工作亮点进行点评,引导主办单位提升政务新媒体运营能力。淮安市通过全方位考察政务新媒体的正能量传播能力、舆论引导能力、内容策划能力等方面,组织开展全市“十佳”政务新媒体评选工作,推动全市政务新媒体向上向好发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着力提升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开设“建设从业人员政务服务”专栏,每周推送高频咨询问题及解决方法,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省机关管理局持续提升政务新媒体影响力,及时发布政策解读、热点问答等,政务新媒体关注人数和阅读量明显增长。
(三)认真落实监管措施。徐州市严把政务新媒体新开审核关,集中排查开设未报备问题。苏州市开展“低小散”账号整合提升工作,推动账号过多的单位开展优化整合。扬州市每周对全市政务新媒体信息更新、发布审核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对政务新媒体互动交流、功能设置等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大常态化监管力度,安排专人对政务新媒体进行巡查。
三、存在问题
一是内容更新不及时。本次检查抽查发现1个政务新媒体存在“14天无更新”问题,即“扬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3个政务新媒体存在“7天无更新”问题,分别是“连云旅游”“镇江水利党建”“镇江市应急管理局”微信。二是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全省1个政务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即“句容司法行政在线”微博。三是功能无法使用。“江苏商务”微信、无锡市惠山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惠聚精彩”微信存在“功能无法使用”问题。四是发布审核工作需要加强。一些政务新媒体发布审核流于形式,造成发布内容出现漏字或错别字。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利用政务新媒体受众面广、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做大做强正面宣传。继续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工作,积极开设专题专栏,制作推出多样化产品,努力提升宣传效果。进一步做好政务新媒体安全工作,按照“谁开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安全管理,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认真落实三级审核机制,对发布的稿件信息坚持先审后发,重点稿件要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发布。对本次检查抽查发现的问题,有关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要认真查明原因,切实抓好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