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类知识问答
南通市《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实施后,个人账户划入有何变化?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27 15:51
一是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计入个人账户,其余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
二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定额划入,2023年1月1日起,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定额划入,2024年1月1日起,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三是个人账户划入频次由年初一次性划入(年初预划、年终清算),调整为按月划入。
四是参加住院医疗保险的,继续不设立个人账户,但可以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特殊病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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