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类知识问答
南通市《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方案》新政策实施后,原门诊慢性病政策还保留吗?
来源:南通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02-27 15:51
不保留。改革后,由于新政策普通门诊统筹的待遇水平比原慢性病政策要高,因此,原门诊慢性病并入普通门诊统筹保障范围统一保障,原高血压(Ⅱ、Ⅲ期)、糖尿病、乙型活动性肝炎等门诊慢性病政策停止执行,包括在实施市级统筹时县市暂予保留的病种待遇政策同步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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